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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采购鄱阳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的公告

关于公开采购鄱阳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的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来源: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2-25 11:09:26
  • 访问量:4212

关于公开采购鄱阳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的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来源: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2-25 11:09:26
  • 访问量: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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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鄱阳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有关材料。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水上过驳作业区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

     项目金额:按接收次数累计收费。

     项目需求:组织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污染物接收船舶对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水上过驳作业区运输船舶交付的船舶污染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等)进行接收处置。

合同履行期:2025年度(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的资质。

3.具有船舶污染物接收资质并在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备案。

4.污染物接收处置应符合《九江市船舶污染物管理办法》和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相关规定。

5.应配备有关满足水上过驳区船舶污染物接收需求和资质要求的污染物接收船舶、车辆和船员,并保证在接到污染物接收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

6.在接收船舶污染物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接收污染物数量和种类录入“船E行”系统,并在船舶《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生活污水记录簿》如实记录,并加盖“防污染管理专用章”。

7.具备将接收的船舶污染物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置或交付处置的能力。

8.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

三、供应商提供材料

1.服务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5.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船舶污染物接收备案证明;

6.公司所属污染物接收船舶及船员资质证照。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四、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综合部(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蛤蟆石渔村)。

联系人:李先生  17379280509




      九江市拓新建材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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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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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金鹏城3期A1栋19楼

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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