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心语心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省内砂石销售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9-07-25 17:17:17  文章来源: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1438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砂石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办重点〔2019〕58号)文件精神和省主管部门关于“所采砂石优先保障省内工程建设项目砂石使用”的要求,更好地满足本省工程项目建设和民生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本着同等价格、优先配载、保障供应和量到为止的原则,特制订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度省内砂石销售工作方案(试行)。

一、凡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均可与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联系湖砂采购事宜,公司不对个人用户销售。

二、省内用砂销售按九江市城区供砂同等价格实施,具体价格以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价格为准。

三、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与采购单位签订《江西省内湖砂供应意向协议书》。采购单位与本公司签订《江西省内湖砂供应意向协议书》之前,需向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购砂预付款。实际发生的采购砂石货款从预付款中扣除,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交易所需付款额度时,采购单位应及时予以补充,否则公司有权暂停对该用户供砂。

四、采购单位所购湖砂仅限本省范围内使用(销售),一律不得销售到外省。

五、本公司供应的湖砂为未经加工的砂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湖砂开采配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非法定事由,不予退货。

六、采购单位可以委托本公司已登记信息的运砂船,也可以自行联系符合运输条件的运砂船舶到采区配载购砂。为保障采区作业安全和双方利益,所委托的运砂船须经本公司审核、量方后方能实施承运。

七、本省范围内供砂的运砂船配载参照九江市城区供砂模式优先予以安排。

八、省内用砂采购单位应指定业务代表,并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负责与公司市场营销部工作人员对接各项业务。业务咨询联系人:潘东明,联系电话:13807022202。

九、本方案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

十、本采砂年度结束后(年度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对各采购单位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予以退还。

十一、本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十里支行

银行账号:1507230009200059720

附件:江西省内湖砂供应意向协议书



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江西省内湖砂供应意向协议书


供货方(甲方):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

需货方(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砂石原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为湖泊开采的未经任何加工的砂石原材料。

二、乙方在确定需要签署本协议之前,需向甲方支付砂石原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到达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甲、乙双方立即签署协议。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采用浮动的计价方式,销售价格以甲方在九江市赣鄱实业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本市城区供砂即时销售价格为准,并以此价格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四、货款实行单次结算,即乙方每艘船舶配载砂石原材料完毕时结算,货款直接从预付款中扣除,当预付款余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供应砂石原材料。

五、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为砂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

六、乙方可以委托已在甲方登记信息的运砂船舶到采区配载购砂;也可以自行联系符合运输条件的运输船舶到采区配载购砂,为保障采区作业安全和双方利益,自行联系委托的运砂船需经甲方审核、量方后方能实施承运,具体运输业务由乙方自行与承运船舶协商解决。若乙方与承运船舶之间发生任何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知晓并同意由甲方统一安排供货,配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完成,非法定事由,甲方不予退货,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知晓并同意,因砂石原材料开采受国家政策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甲方有权合理安排供货数量及时间,乙方应予以配合。

九、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所提供的砂石原材料只允许在江西省内使用、销售,不得向外省销售。

十、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打印】 【关闭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金鹏城3期A1栋19楼
电话:0792-8779787 E-mail:jjsgpsy@126.com
Copyright © 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 赣ICP备19003512号-1